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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開武打動作精采到臻於完美的部份不談,就劇情部份,這兩部片其實給了我們相當的思考空間。 

          先從導火線談起,甄子丹扮演的其實是一個理想的警察,富正義感、一絲不茍、有情有義、能打敢打。為什麼說這是一個理想的警察呢?
     
在片頭和片尾,甄子丹扮演的馬軍都有同樣的一段話:有很多人問我:我當警察這麼多年,有沒有抓錯人?這個問題,我交給法官去回答。我的職責就是─警察抓賊!

       馬軍對他的職業是有熱情和使命感的。

       他相信他的責任就是維護社會秩序、伸張公理正義,而他也以這個目標積極奮鬥。同事有難,更是義不容辭去救助,完全沒考慮過自身安全。

       
        
比照台灣目前的警察,不用談到太高尚的理想,光是報個案就敷衍塞責,怎麼再去講什麼公理正義? 

       當然,電影歸電影、現實歸現實,加上香港跟台灣的警察在職權上有相當落差,這樣的比較是有欠客觀的。

台灣對警察的束縛太多了,光是開槍就要寫一堆報告,執法時又要注意對方人權和尊嚴注意到自己都快沒人權沒尊嚴了!再加上上級長官會主動要求基層吃案,而基層為了飯碗又不得不照辦時,警察在社會上還有什麼功用?  


      
片中許睛所飾演的上級在片中有兩段很有意思的對話,像是一開始她細數馬軍執法過當的案件時兩人的對話:
馬警官,你的破案率是全警隊最高的。但你是不是應該檢討一下你的執法態度和手段?」「警察抓賊有什麼不對?現在是我要申訴,你們是抓賊還是抓警察?我算過,從我進來到現在,你整整講了一個小時。一個小時搞不好夠我在外面破一件案子了!你們是不是該檢討一下你們的執法效率?

 又古天樂飾演的臥底華生住處被歹徒炸燬時,長官與華生的對話:
為了你們的安全著想,從現在起你們全部放假。
兄弟們在外面為我們拼死拼活,妳卻要我們放假!?
你現在已經是文職人員了,這件事與你無關。
制服不是用來炫耀的!長官。 

    
其實從這兩段對話看來,該長官的作為在她的立場而言並沒有錯。 

       
從第一段對話論之,馬軍執法認真盡職,但執法手段過當,每每將嫌犯打成傷殘。法律對於人民的生命、身體、自由、財產等法益本就有明定保障,執法者即使是逮捕犯人也必須遵守比例原則。

       
警官的職責就是監督警察在行使職權時有無過當之情事,而馬軍屢次執法過當亦屬事實。
      
       因此,該長官將馬軍開檢討會或調職的處分其實才是合乎程序的。

        又從第二段對話論之,華生連家都被炸了,繼續辦案下去可能連命也沒了,所以要他們休假的確是為了保護他們的安全,這在程序上也是合理的。 

      
只不過合乎程序是否代表合乎情理呢? 

     
歹徒把證人的家炸掉的意圖是為了殺證人,但上級的作法不是積極地去把歹徒繩之以法,卻是消極的命令相關人員放假。
  
      
這麼做的原因很簡單:程序不對。 

      那句「制服不是用來炫耀的」其實說出了很多話。
 

      高官永遠只知道程序、合法性、正當性,講白一點,就是官僚那一套。他們不會明白基層的辛酸苦悶,只會以死的法律和程序來限制活的下屬,卻從未想過下屬還有一刻會跳動的心和身為人的情感。

      就立場而言,上級和基層永遠對立,雙方卻沒有絕對的誰對誰錯,只能說上級長官和第一線人員的腦袋構造不一樣。

     
     接著談到殺破狼這部電影,我個人認為這部片談到更多現實面與黑暗面。

    分兩個部分來談,第一個部分先談反派: 

       黑社會是每一個正常社會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台灣有四海、竹聯等幫會、香港有三合會、日本有山口組、美國有
3K
黨、義大利有黑手黨,這樣的文化其實是不分國界的。
      
說起來有點諷刺,如果世上的黑幫悉數消失,這個世界不會有更加美好的可能,反而只會變的更亂。
      
因為黑社會的存在提供了那些不在少數的社會邊緣人一個依歸,以他們自己的規則去管理那些邊緣份子。
當然,黑社會的存在絕對是不值得鼓勵和嘉勉的。

     
但事實上,黑社會的私權力和國家的公權力之間是有著一個微妙的平衡的。 

        問題是,如果黑社會的私權力大過國家公權力呢?
 

片中洪金寶飾演的王寶就呈現了這樣的問題。


      
王寶是人見人怕的黑社會老大,可以放話說晚上十二點以後地方歸他管,甚至在被抓進警局後還恐嚇抓他的警察:「要你們這些渾蛋出不了警局!」接著更派吳京飾演的殺手將那些警察一個一個殺掉。
      
而警局長明知王寶做過無數傷天害理的事情,卻只有一句「有證據就辦,沒證據就趕快放人」連局長都對他畏懼三分了,法律又能奈他何? 

       而在後來王寶要任達華所飾演的組長陳國忠將其下屬偷走的錢歸還時,他說:
「老天很公平,做錯事一定會有報應。」
      
在這個部分,王寶認為自己才是對的,自己代表的是正義。就算這筆錢是髒的,但他現在的所作所為卻是替天行道!

        在馬軍打倒王寶後,陳國忠對馬軍說:「你不應該來,我們都該死。」「我只是想幫弟兄們要回尊嚴。」

      
  在馬軍的理念中,警察的職責就是抓賊。

       
在片中有一幕是他告訴陳國忠他爸爸的死因:遇到一幫匪徒,中了二十多槍全打在手腳,拖了兩個多小時才死。而那幫匪徒,一個也沒抓到。

       
 也許馬軍無法認同那些弟兄為了逮捕王寶所使用的非法手段,但那些弟兄的出發點是為了將壞人繩之以法。
       
就立意而言,他們終究是盡職盡責的優秀警察,卻死在歹徒手上,連最基本的尊嚴都被剝奪殆盡,永遠沒人有機會看見他們的優秀。

      第二部分談到警察職權的行使:

         在電影裡陳國忠強迫欺負老警察的古惑仔赤腳踩碎玻璃、修改錄影帶陷害王寶、縱容部下對目擊證人的家裡進行非法搜索、親手殺掉槍擊臥底弟兄的兇手,部下在攻堅時偷走王寶的錢,這些全部都是屬於非法的警察行為。
      
警察是執行公權力的人,本身所為的任何行為都應合法正當。如果為了自己的目的而用盡各種非法手段或犧牲他人權益,這樣的警察和流氓又有何不同? 

       以台灣的狀況來看,早期的警察就像電影中一樣,一手遮天、為所欲為。導致人民的權益不斷受到警察的危害,受侵害的民眾卻是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


      
這是警察職權的

      可是到了最近幾年為了導正警察濫權的現象,政府不斷修法和改制度,的確減少了許多民眾被警察侵害的情形。
      
但另一方面,卻也讓警察在執行勤務時變得綁手綁腳,稍微認真去抓賊,馬上就得走法院。
     
造成現在的警察沒人敢認真做事,積極維護治安就等於努力跑法院。要想不違法,就只能消極地做好業務,準時上下班。

     
這又成了警察職權的
不及

     
當然,警察在行使職權和犯行追緝時是不可違法的。

     
但若身為警察都不能懲奸除惡、保護良善,只能一昧明哲保身,消極的期待哪天天理循環、報應不爽,壞人終遭天譴。這樣要警察何用?

     
但若要想改變現狀,也許僅能祈禱在將來的某一天,警察職權將在過與不及間取得平衡。 

 
另外在影片中馬軍目睹陳國忠等人為了做偽證將王寶定罪而殺害真兇時的對話也頗能引人深思:
「警察可以亂殺人嗎?我也想抓王寶,可是我一定不會像你們這麼做!」
「難道你要把我們全部送進監獄,看王寶那個渾蛋消遙法外你才高興?當初你把嫌犯一拳打成白痴,全警隊都保你,因為你知道他會害死很多人!你告訴我,什麼是對?什麼是錯?」

   
問題的答案,電影裡沒有解答。因為此題無解,留給觀眾自行思考。

就像前面提到的,警察抓賊是職責,這一定是對的;但如果手段非法,就一定是錯。問題是,是非黑白有這麼容易劃分嗎? 

       你明知道這個人害死很多人,將來也還會繼續為非作歹,但他懂得鑽法律漏洞,每次都逃過制裁。

     
要想將他繩之以法,只能以非法的手段為之。不行非法制裁,就只能眼睜睜看著他繼續危害世人,這時候你又怎麼做?
   
也許你一樣會告訴我:「再怎麼想抓他,我還是會依法定程序。」

     
但若你親眼看著朋友親人、想保護的一切皆因他而失去,而你奉為圭臬的法律卻不能給你任何幫助。

     
這時候,請你再告訴我,什麼是對?什麼是錯?

         法律存在的目的是為了處罰犯罪,如果法律不能懲奸除惡,反而是提供漏洞讓惡徒逃脫法律制裁,讓那些無辜之人繼續受到這些惡徒的迫害,那麼我們是否只能靠自己的雙手制裁罪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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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104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