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05:10 PM,捷運台北火車站

在擁擠的人群裡,魏永銘緊握手中的公事包快步而行。
他知道裡面的東西有多重要,他也知道他的時間不多。

因為這兩天的新聞告訴他一個訊息:

他是下一個。

還有10分鐘就到交易的時間了,想到另外兩個人的遭遇,一股不寒而凜的感覺不禁油然而生。
他故意將地點選在捷運站,也不坐自己的座車前來,就是看準了凶手不可能會在這麼多人的地方下手。

但儘管如此,他仍然能感受到自己直流的冷汗和劇烈顫動的心跳。

啊!太好了,終於看到他了!

就在魏永銘奔向交易者的同時,他忽然感覺到自己的胸口遭到一記強烈的撞擊!

怎麼會...

魏永銘張大了嘴巴想叫喊,但卻沒有任何聲音從他的口中傳出。

在魏永銘失去意識之前,他看到一個男子嘴角掛著冷冷的微笑,

拿走了他一直緊握著的公事包。


05:17 PM

「真是~台北越來越不平靜了,連捷運站都會死人!」

「是啊!尤其是早上那一件,人死了就算了,連車子都爆了耶!要被罵到臭頭囉...」

這些老警察...旁邊還這麼多民眾在看,你們不做事就算了,怎麼還敢講這種話?難怪民眾對警察的形象會差!

這群人之中肯定也有記者吧!

看著封鎖線外的人群,李明修不禁對兩位同樣是維持現場的警察皺起了眉頭。

當警察還不到兩年,雖然平常接觸的是永遠都是查不完的家戶訪查、開不完的罰單、遇不完的查勤、巡不完的邏、處理不完的民眾糾紛,但李明修一直相信,警察的存在有著崇高的目的。
縱然每次只要講到這個,同事就會笑他只是剛畢業年輕人的熱情,過不了多久就會知道警察不過就是這樣。
但李明修一直告訴自己,機會總會來的。而今天站在這裡,他隱隱約約感覺到:機會上門了。

他仔細看著趴在地上的死者,整個身體正面朝下、右手往前直伸、左手壓在身體下大約胸腔的位置、臉部向左、表情痛苦。

「看出什麼線索了嗎?」

李明修正想的出神之際,一個聲音出現在他的背後。

李明修回頭一看,看見一個身穿刑警背心、大概三十多歲的男子面帶微笑站在他身後。

「喔...沒什麼...」

為什麼面對死人他還可以笑得出來?是他見怪不怪還是我太嫩?

看著刑警的笑容,李明修不禁生出這樣的疑問。

「我叫何建誌,是承辦這件案子的刑警。當然,不會只有我一個人負責處理這件案子。你剛當警察沒多久吧?」

「呃...還不到兩年。學長你怎麼看出來的?」

不會吧!?我有這麼菜嗎?

「一般警察不會看死者看那麼仔細,只有菜鳥比較有可能這麼做。老鳥應該是像那樣...」

何建誌把頭撇向站在遠處高聲聊天的兩名員警,李明修同時在心裡嘆了一口氣。

「你對這個死者有什麼看法?」

何建誌在講這句話時,臉上雖然仍然掛著微笑,但眼神中卻透出一股銳利,令李明修不由自主的肅然起敬。

「啊?學長你別開玩笑了!我不是刑警也不懂鑑識,講出來的怎麼能聽!?」

「你剛剛看了這麼久,好歹也有些想法吧?而且你講的又不會列入紀錄,有什麼好怕的?」

聽到這樣的回答,李明修知道是不可能推得掉了。

「那...好吧!學長你看,」李明修手指著死者身上的部位引導著何建誌的視線。「死者是正面朝下倒在地上的,可是從背面看不出任何外傷,所以凶手應該是從正面攻擊...」

「等等,為什麼你斷定是他殺?也有可能是發病猝死不是嗎?」

李明修搖搖頭,繼續說:「如果是猝死,可能性不大。第一是他左手的位置。一般發病猝死大多是心臟,雖然這樣看不清楚,不過他左手的位置絕對不是心臟,大概是在胸口下方。第二是他只有一隻手放在那個位置。如果真的是因為發病猝死,一般正常人應該會用兩手抓住疼痛的部位。就像這樣...」李明修用右手抓住左胸口心臟部位,左手疊在右手上。

何建誌點點頭,示意他繼續說下去。

「而且你看他的右手是拼命往前伸的,表示不是想抓住兇手就是想搶回兇手搶走的東西。就這樣看來,我覺得這比較有可能是一起他殺案。」

李明修說完後轉頭看了一眼何建誌,但何建誌的表情卻讓他慌了起來。只見何建誌收起原本掛在臉上的笑容,不發一語嚴肅的看著他。

「啊!學長,我只是隨便亂說的!你聽聽就算了!」

「哈~你這不是隨便亂說,說的太好了!」何建誌忽然拍李明修的肩膀,大笑了起來。這樣的反應反而令李明修一時愣住了。「你不是本科系出身的,觀察力竟然這麼敏銳!你剛剛講的都沒錯,這個人應該是被殺害的,而且可能不只是一般的強盜殺人。」

「啊?」

「你有沒有看到死者的表情?」何建誌蹲在死者面前,表情凝重的看著死著漸漸失溫的臉孔。李明修微微點了一下頭,他不知道何建誌是否有注意到。

「現場的騷動是在死者倒地之後才開始,這代表他從被攻擊到死亡只有極短暫和忽然的一瞬間。而通常在這種情況下,死者因為受到突然的攻擊,又在這麼短的時間死亡,死亡時的表情大概是憤怒和驚訝居多。而你看他的表情,恐懼的太不尋常了。」

「所以說...」

「所以說,如果兇手不是死者絕對意想不到的人,就是兇手從死者手上搶走的東西比他的命還重要。」

這一定不會是件小案子,也許會跟早上那件殺人炸車的案子有的拼也不一定!

李明修絕對想不到,這樣一個忽然冒出來的念頭,竟然會和事實如此貼近!

「學長!不好意思,來晚了。」

兩人回過頭去,看見兩個消防警察提著擔架匆忙跑過來。

「喔!你們來了啊?辛苦啦!」說話的人是何建誌。

李明修慢慢往旁邊移了一步,這種現場還是給有經驗的刑警處理比較好吧?他的心裡這麼想著。

「學長,你們現場應該堪驗完了吧?」

在說話的同時,消防隊員走向死者,準備移走屍體。

「等一下,檢察官呢?檢察官還沒同意不能動屍體。」

聽見何建誌的回答,其中一名消防隊員笑了起來,笑容中包含了無奈和嘲諷。

「早就來了,也是他叫我們趕快把人搬走的。」

「喔?為什麼?這好像不大合程序。」

「有人要來啊!」隊員的頭撇了一下,這次的笑容就只剩嘲諷了。

何建誌與李明修兩人同時往隊員所指的方向看去,馬上就看到不遠處有兩個人慢慢朝這裡走了過來。
一個是檢察官江木新,另一個則是北市中正一分局長阮文峰。

兩人互看了一眼,心理想的都是同一個問題:阮文峰來這裡幹嘛?

「人先不要搬走。有人想演戲,這是道具。」何建誌低聲向消防隊員說道。兩名消防隊員都微微點了點頭。

警察的悲哀。李明修心裡暗自嘀咕著。

「分局長好!」在阮文峰走進封鎖線後,四人同時行舉手禮。

「好,各位辛苦了。」

開麥啦!看見阮文峰臉上虛偽的哀傷,李明修在手放下的同時自嘲著。

這時忽然有數名記者打算衝過封鎖線進入現場採訪,與在旁維持的幾名員警起了衝突。

「不要為難他們,」阮文峰忽然走到封鎖線旁,原本爭執的兩方頓時安靜了下來。「人民有知的權利。媒體所有的問題由我本人來做回答,也請各位記者朋友配合,不要影響警方辦案。」

這根本就是事先講好的嘛!
看見阮文峰的做作就直教李明修作嘔。

但又能怎樣呢?你只不過一個小小的一線三,憑什麼表示不滿?
人微言輕啊!

想到這裡,李明修就不禁搖了搖頭。
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分局長,您自己親自到現場是不是表示這是一件很嚴重的凶殺案?」

一個女記者搶先提出了問題,李明修靜靜等著看阮文峰如何回答。

「身為台北市警察局的分局長,對於有市民在這樣重要的地方不幸身亡,不論是否他殺,於情於理我都應該到此關心慰問。」

是啊~是啊~這麼好的一個升官機會,於情於理你都應該不能放過啊!

「分局長,請問這個案子的兇手和今天早晨在信義區發生的案子有可能是同一個兇手嗎?」

這什麼天才問題?
人才剛死沒多久就能知道兇手是不是同一個,那警察通通改行去算命就好啦!

「目前我們還沒有找到這兩起案件的明確關聯性,但是我們也不排除兩起案件是同一個兇手的可能性。」

哇~出現了!
警官界的第一百零一句回答:有講等於沒講。

「一天之內連續發生兩起命案,是不是代表警方拼治安的成效不彰?」

哈~這問題就更有趣了!
警察有拼過酒、拼過紅單、拼過業績,至於拼治安嘛...
應該是採"科學化降低報案率"吧!

「今天早晨在信義區發生的案子我無法提供任何答覆,但對於此時此刻的這件案子,警方非常有信心可以在極短的時間破案。」

你當然有信心~案子又不是你們這些高官在辦的!

「分局長,請問...」

李明修轉過頭去,不再理會這些越聽越火大的對話。


05:28 PM

「現場有目擊證人嗎?」在應付完記者後,阮文峰走到何建誌和李明修兩人面前問。

看他剛剛的表現,這場戲他應該演的很過癮吧!?接下來就讓建誌學長跟他慢慢演下去好了。李明修在心裡想著。

「沒有。」何建誌冷冷回答。

「怎麼會沒有?這個人死的時候附近都沒人嗎?」阮文峰手指著被封鎖線隔開的人群,「那這些人當時在哪?」

「報告分局長,沒有有效的目擊者。」李明修聽得出來,何建誌冷漠的回答中帶著輕蔑。

「現場目擊者的證詞永遠都是破案的重要關鍵。現在現場有這麼多目擊者,難道不會有人看到事發的經過嗎?這麼有利的條件都給你們了,你們竟然告訴我沒有有效的目擊者?這分明是你們自己怠惰不積極!如果每個警察都像你們一樣苟且,案子還要不要破?社會還有沒有正義?」

看著阮文峰氣的臉紅脖子粗的模樣,何建誌和李明修兩人互看了一眼,

官字兩張口:說教、講蠢話。

「我在這裡正式下令,把這裡所有的人通通帶回問筆錄,一定要在最短的時間內找出兇手!」

不會吧?他的腦袋有問題嗎?
在台北車站這個最大的捷運站,又加上下班時間的人潮,你光想下一步要往哪走就沒時間了,怎麼可能有那個閒情逸致去管旁邊的人在做什麼?

更何況目擊者這一套是在人少的地方證詞可信度才越高。
人在人越多的地方就越不可能詳細注意身邊的人,在這種情形下到的證詞根本沒有效力。
所以才說目擊者越多的地方等於沒有目擊者啊!

而且,這裡的所有人有多多啊?問三天三夜也問不完吧?

李明修看向何建誌,何建誌還給他一個無奈的眼神:

沒辦法!官大學問大。

「你們兩個還愣在那邊幹什麼!?」阮文峰把砲口轉向屍體旁的兩名消防隊員。「還不趕快把屍體送到法醫那裡去?我們現在是在跟時間競賽,要把握"黃金七十二小時"的破案原則!」

移動屍體是檢察官的職權吧!?干你什麼事?

李明修看了一眼江檢察官,江木新笑著搖搖頭。

笑的還真苦!李明修心裡想著。

「等一下!」

在消防隊員搬起死者屍體的那一瞬間,從死者西裝外套的口袋掉出了一樣東西。
何建誌戴上手套,將這樣東西小心翼翼的放入證物袋。

李明修在何建誌將它收起來之前看了一眼,

是一張鬼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dy104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